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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老龄化”,应对“老龄化”

什么是“老龄化”?

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以此为标准,我国自2000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64亿人,占总人口比重约18.7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90亿人,占总人口比重约13.50%。

一、世界老龄化现状

日本是当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中国还未步入严重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中国的老龄化进程明显快于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慢于日本、韩国、芬兰。

中国还未成为严重人口老龄化国家,老龄化程度轻于欧美发达国家,也轻于日本、韩国、俄罗斯,但明显高于人口大国中的印度、印度尼西亚、巴西、尼日利亚等发展中国家。

2020年,日本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34.3%,是当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法国、德国、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丹麦、瑞典、芬兰等国家的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均超过25%。这些人口老龄化较为严重的国家主要分布于欧洲地区。美国、英国、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的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介于20%~25%,均处于中度老龄化社会。目前中国仍然处于轻度老龄化社会,但即将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2020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相比美国、韩国、俄罗斯等国家低4~5个百分点,与泰国基本相当,明显高于印度(高出8.6个百分点)、尼日利亚(高出14.2个百分点)、菲律宾(高出10.1个百分点)。可见,在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国家中,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水平明显较高。

二、中国老龄化现状

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世界总体水平相当,但人口老龄化程度却明显更深。中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明显的未富先老、进程较快的特征。人口老龄化呈现的特点有:

1、老年人口规模庞大。全国31个省份中,有16个省份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了500万人,其中有6个省份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过了1000万人。

2、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与2010年相比,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分别增加8637万人、718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上升5.44个百分点、4.63个百分点。

3、老龄化水平城乡差异明显。乡村的老龄化水平明显高于城镇。乡村60周岁及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60周岁及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分别高出7.99个百分点、6.61个百分点。

4、老年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在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为13.90%,比2010年提高了4.98个百分点。

5、低龄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比重过半。在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中,60~69周岁的低龄老年人口14740万人,占比为55.83%;70~79周岁老年人口8082万人,占比为30.61%;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580万人,占比为13.56%。

根据七普的数据,有机构对我国35座重要城市的人口数据进行了统计梳理,并发现排名前十的城市,已进入了深度老龄化社会。

这10座城市分别是南通、重庆、大连、上海、沈阳、天津、无锡、哈尔滨、青岛、长春。东北的三大省会全部上榜,其他也都是长三角、环渤海地区的重要城市。这些城市得以位列前十,主要是因为城市工业化、城镇化较早,因此老龄化程度也比较高。

而排名榜首的江苏南通,已经不是第一次成为同类榜单的第一,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30%,远高于排在后面的城市。

三、2035年和2050年,世界和28个国家人口老龄化态势

到2035年,全世界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到2035年将增至15.9亿人,比2020年增长5.4亿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增至17.8%,比2020年增长4.3个百分点,还未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2035年,发达国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达到30.5%,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发展中国家(不含中国)为12.6%,总体步入老龄化社会。届时,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1亿人,比重为28.4%,相比全世界总体水平高出10.6个百分点,相比发达国家低2.1个百分点,即将步入重度老龄化社会。

2050年,全世界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4.26亿人,比重为4.4%;中国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15亿人,比重为8.2%,比2035年提高4.1个百分点。相比全世界而言,中国的高龄化趋势更为明显,程度更深。2050年,中国的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相比全世界高出3.8个百分点,相比发达国家低1.9个百分点。

韩国的老龄化程度超过日本,将成为2050年老龄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中国的老龄化、少子化程度已超过美英等发达国家,也超过印度、俄罗斯等人口大国。

四、老龄化的危害

1、潜在经济增长率会逐步降低。由于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有限,作为低消费群体,消费水平并不高,对市场经济流通难以发挥促进作用,使得经济增长率呈现逐步减低的情形。

2、快速老龄化将会使社会负担增加。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老年人的需求相较于其他年龄层更高,与之相匹配的养老、社会服务、医疗等相关资源的需求必将加大,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共财政、社会保障体系带来压力。

3、人口老龄化会带来劳动力短缺。人口老龄化势必会造成适龄劳动人口数量减少、劳动力市场规模紧缩,对社会经济稳定产生严重影响,也使“人口红利”难以继续。

五、积极应对老龄化

要明确的是,重度老龄化社会将带来多方面的挑战,但也不应该完全把养老当成负担。老龄化社会纵深发展的背后,依然存在着产业、就业等方面的机遇。把这种机遇抓好,也是妥善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平衡社会养老压力的重要一环。去年我国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全面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同时,要积极培育银发经济,包括完善支持政策体系,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发展适老产业等。

对于如何应对“老龄化”,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曾经提出六条建议:

1、坚持积极应对的总基调。

充分挖掘老龄社会潜能——全社会都要树立积极老龄观,正确看待老龄社会,正确看待老年人,正确看待老年生活,引导老年人增强自立自强意识,保持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政府部门和全社会都要积极为老年人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搭建平台、提供机会;探索推进“时间银行”,大力发展“老老互助”,培育老年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广大老年人的政治优势,加强思想引领,使其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倡导者、维护者、践行者。

2、以科学综合应对为路径。

尊重人口发展规律,客观认识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及其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融入所有政策,以老年人口现状和发展态势作为基本要素,统筹协调推进各行业各领域规划设计、政策措施和服务体系建设。

3、健全老龄相关法律体系。

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研究出台老龄事业促进法、孝老法、老年保健法等配套法律法规,为国家战略提供法律保障。

4、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组织保障。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整合老年健康、养老服务、护理保险等职能,组建独立的老龄工作行政管理机构,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专职负责老龄事务。省、市、县级政府相应成立专门的老龄工作机构。同时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力量。

5、挖掘银发经济新动能。

充分认识老年人群这个超大规模消费群体的消费潜力和消费特点,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全链条的老龄产业和产业集群;善用经济手段,对那些在服务老年客户方面有创新、有担当的企业给予适当的支持;鼓励企业从老年用户需求出发,简化操作程序,让老年人更好融入数字生活。

6、建设孝老爱亲的老年友好社会。

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敬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强化社会敬老,选树表彰孝老爱亲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社会助老,发展普惠性老年人优待服务项目,发挥社区居民和志愿者作用,爱心陪伴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贫困老年人;要巩固家庭养老,出台支持家庭成员与老人相邻居住、依法履行赡养老人义务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要推进环境适老,深入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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