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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老头4楼扔铁床砸中清洁工,清洁工缝45针躺病床:我不想他坐牢

12月10日下午4时,深圳宝安区福永镇一个工业园区里,一名男子在楼上清理铁床的时候,直接将铁床从4楼扔下,恰好砸中一个女清洁工头部,女清洁工血流满面地躺在地上,市民帮忙止血并拨打120求助,女清洁工被送医院后经过抢救缝了四五十针,脱离生命危险。

据园区保安称,肇事者是60岁的工业园区保安,因为四楼有工厂搬迁,其过去清理,因为家庭比较困难,想把工厂搬迁后剩余的东西清理一下,好卖钱,而该男子之前就有过高空抛物的行为,已经被告诫过很多次了,目前该名男子已被刑拘。

而女清洁工被送到医院后,经过救治已经清醒,她躺在病床上说:“我也不想让他去坐牢,现在要我写原谅书,将他保释出来”。

该男子高空抛物的行为,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且多人因此而受到法律的惩罚,但依然还有很多人不知其中利害,甚至在被警告的情况下,仍然放任自己的行为,以致酿成近日的惨剧,那么在本起事件中,大爷扔铁床砸中女清洁工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有关意见,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功能,用足用好刑法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据称大爷不止一次做这样的事情了,只是以前没有砸到人,放任了自己的行为,大爷的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威胁,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罪名不以构成后果为构成要件,只要足以造成公共安全即可入刑,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法定刑升格的情形。

而警方要对女清洁工的伤情进行鉴定,来具体判断女清洁工属于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这影响着大爷的量刑。

同为外地打工人,女清洁工也不愿意大爷坐牢,如果大爷作出合理赔偿,女子出具讲解书,大爷可以从轻判决。

但是,这样的事情到底应该怎么制止呢?物业服务公司、保安公司等建筑物管理人在一定情况下,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或者坠物的发生,在业主群,或者在公告栏进行宣传,安装监控措施,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巡逻发现,进行补救等来尽可能保障小区园区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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