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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铁皮石斛茎》

2020年10月26日,省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程序,批准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铁皮石斛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铁皮石斛茎》对铁皮石斛种属来源、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包装、标签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理化指标限量与《中国药典》(2015版)一致;污染物重点对铅、砷、镉提出限量要求,规定铅(以Pb计)≤1.0mg/kg、砷(以As计)≤0.5mg/kg、镉(以Cd计)≤0.2mg/kg;针对加工过程可能的非法添加,二氧化硫残留量要求“不得检出”;农药残留重点关注杀菌剂,限定百菌清≤5.0mg/kg、丙环唑≤1.0mg/kg、甲霜灵≤0.2mg/kg、苯醚甲环唑≤0.2mg/kg、毒死蜱≤1.0mg/kg、高效氯氟氰菊酯≤5.0mg/kg。针对标准实施后相关不可控风险,标准特别提示推荐食用量≤5克/天,并就适宜人群、加工食用方式和广告宣传等作了相应的规定。

贵州铁皮石斛茎粗多糖含量高于药典规定,铁、锌、锶、硒、锂等有益元素含量相对较高,钾、钠、钙、镁等常量元素含量异常丰富,口感回甘、营养丰富,可直接食用或作为食品加工原料,具有一定的食用历史和地域食用习惯,具有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条件和基础。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铁皮石斛茎》的发布和实施,为全省相关生产加工企业及产业链拓展提供标准支撑,有助于促进贵州铁皮石斛产业、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和经济健康发展。

来源:食安处

编辑:贵州健康报

审核:曾韬

省卫生健康委原创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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