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泵阀仪表

近日,一家长在微信群中辱骂班主任,被行拘10日!

新晚报综合 红星新闻

11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安平融媒”发布消息,学生家长王某在微信群内因孩子上网课与班主任发生争执, 随后多次辱骂老师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违法行为人王某道歉视频截图

消息称,11月23日,王某在家长微信群内与班主任就孩子上网课迟到问题产生争执。随后王某 在微信群内连续发送带有侮辱人格字眼的语音,进行侮辱性攻击,对班主任身心及名誉造成损害,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河北安平中学在其官方公众号转发了这条消息,称为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广大教师的声誉,学校马上报警。接到报案后,城关派出所迅速开展调查,将王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经审查,王某承认其在家长微信群内辱骂老师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王某因涉嫌公然侮辱他人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整。

记者留意到,文末还附有一则短视频,系违法行为人王某站在派出所门前接受采访时,对自己的辱骂行为表示道歉。“对于我在微信群中侮辱老师的行为,我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给老师和学校、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我在此真诚地向老师们和学校道歉,对不起。”王某说。

因辱骂他人被行政处罚的案例并不少见,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对前述行为规定了两档处罚,即: 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可见,在此次事件中辱骂他人者王某被警方顶格处罚。

上一篇:“硬结”揉开、肚脐打通、好事来齐! 下一篇:早安浦江丨我们一周年了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