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女大学生被查出艾滋病一年后发现是误诊,医疗机构为啥如此不负责?

极目新闻评论员 吴双建

2021年4月,江西吉安20岁大学生小美(化名)经当地医院初筛、疾控中心复检被查出艾滋病,吃药治疗一年多后,却发现是误诊。12月27日,小美的父亲陈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已将涉事医院、疾控中心起诉至法院,追究责任。(据12月27日极目新闻)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测小美HIV阴性(受访者供图)

在得知是误诊后,小美的父亲说比买彩票中了100万元还高兴。的确,这个人生的起伏也太大了一些。只是这一年多来,当事家庭医药费的支出,小美精神上受到的创伤,以及吃药后身体长胖20斤……谁又来负责任呢?这岂是一个“误诊”所能概括的!

按说,对艾滋病这样的传染性疾病,涉及当事人的一生,就不该出现“误诊”现象。但小美经过井冈山市人民医院的筛查,以及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竟然都显示的是“阳性”。这不应该啊!

当地媒体报道(视频截图)

有其他媒体报道说,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位负责人称,小美去年在医院检查时未告知其怀孕,送检时没有说怀孕的情况。但事实上,小美去医院的原因就是孕检,这么重大的事情,怎么会隐瞒呢?即便是信息沟通不畅的原因,疾控中心也知道怀孕会导致假阳性,难道不应该主动问询一下吗?

这位负责人还称,当时复核用的是国产试剂,后来停产了。“如果(现在)用当时复核时的(国产)试剂,如果还是阳性,就跟我们没关系。”这就更奇怪了,不管是进口试剂还是国产试剂,应该保证最基本的质量,试剂是涉事疾控中心采购的,使用也是他们操作的,怎么出现假阳性和他们没关系了呢?退一万步讲,作为试剂使用单位,如果知道国产试剂准确度不高,不是更应该多个心眼,抱着对患者负责的态度,多方进行复核吗?

说来说去,就是有关部门在推责。“误诊”对当事人造成这么大的影响,疾控中心发现自己出现失误后,应该主动道歉,进行合理沟通,积极赔偿才是,怎么现在反倒一味推责了?

舆论就希望,不管是医院也好,还是疾控中心也好,都应该抱着科学严谨的态度来对待患者。毕竟,“患艾滋病”对一个人来说,还真是大如天的事,如果真出现误诊,会影响其一生。相关医疗机构千万不能辜负了他人的信任。

涉事的医院和疾控中心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还有待法院判决,但这种对患者不负责任的行为,显然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另一个问题媒体可能没有深究,就是小美“患艾滋病”的消息又如何传出去的?导致当事人一家遭遇“社死”,无疑导致了损失的扩大。

2006年实施的《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9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人的信息,包括其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等。小美及其家人不太可能主动去告知他人,那么,怎么闹到小美就读的学校以及他们居住的小镇众人皆知?

小美及其一家遭遇“社死”让人深思。虽然小美患艾滋病是“误诊”,但社会要抛弃对艾滋病人的偏见,保障他们合理的隐私权。据专家介绍,艾滋病的传染主要通过吸毒、性传播和母婴传播三种途径,一般人与人之间的日常交往,是不会被感染上的。同时,一些地方的法规也明确,艾滋病患者的情侣、配偶等有知情权,以保障他们的健康。

不幸的是“误诊”,所幸是“误诊”,当事人现在通过法律途径讨要说法,希望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同时这件事也提醒,不管是哪家医疗机构,对这样的大事,还是要谨慎对待,万不可出现纰漏了。

(来源:极目新闻)

上一篇:图说|“乙类乙管”,最新政策看这里! 下一篇:核武器进入战备状态,俄罗斯已经做好了,拼个“鱼死网破”的准备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