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北京保险经纪牌照申请_保险经纪公司转让_北京保险经纪牌照转让

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组建将由保监会严格审批。经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在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1证》后,应据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才可营业,并且还应在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发表公告。

一、组建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条件要求:

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组织形式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实收货币;保险经纪公司的名称中要求必须含有“保险经纪”四个字,且不能与现有的保险专业的机构相同;设立机构的股东和发起人要求信誉良好,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具体职位的任职要求;设立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地,有满足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软硬件设备设施,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司章程;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等等。

二、组建设立保险经纪公司的申请流程

组建设立保险经纪公司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1、筹建阶段。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递交筹建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筹建人员名单和简历、股东意向书及保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请筹建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递交的文件有:筹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筹建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所在国家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经纪业务20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文件;近3年的年报或资产负责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保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在经保监会批准后,应由股东发起单位组织筹建保险经纪公司,筹建期限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保险经纪公司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纪活动。

2、开业阶段。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开业时应提交的文件有:

①开业申请报告。

②公司章程。

③股东名册及其股份额、资信证明和其他有关资料。

④保监会认可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资本金证明,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⑤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表及有关资格证明。

⑥公司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1件。

⑦公司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⑧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自批准筹建之日起6个月内未申请开业或未达成开业标准者,原来的批准文件将自动失效。

以上呢,就是工商代理领导品牌--中财企航为大家分享的的关于北京保险经纪牌照的申请流程的相关内容。中财企航拥有近20年工商行业经验,目前提供工商注册、公司注销、代理记账、公司变更、股权设计、车指标以及各类营业执照的转让等服务项目,您想要的我们都有!

上一篇:找义乌财务记账公司的好处! 下一篇:公司注册资金多还是少?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