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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专题|散装危险化学品防范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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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散装危险化学品无固定包装形式,货物通过船舶、槽罐车等形式装载。与常规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相比,散装危险化学品容量更大,设备、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一旦发生事故难以施救、危害更大。

2020年6月13日16时46分许,沈海高速浙江台州温岭出口处,一辆由宁波开往温州的液化石油气槽罐车发生爆炸,造成20人遇难。其中一辆轿车竟被巨大的冲击炸飞了4层楼高。

2021年6月12日,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丰报云村发生甲酸甲酯混合液挥发蒸气泄漏中毒和窒息较大事故,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

散装危险化学品在装载过程非常容易出现事故,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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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货物注意事项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押运员、装卸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装载介质与罐体喷涂介质、车辆道路运输证载明介质一致。

危险货物装载匀称均衡、整体固定,做到一车一货,不同危险货物不能混装,不得超载。

危险货物装载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处置方法、企业联系方式等要书面记录,随车携带。

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装载完毕后,应将紧急切断阀关闭,确保无损坏、无渗漏。

使用槽罐车等工具运输的散装危险化学品就像一个个”移动炸弹“,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危险,运输车辆出现问题后千万不要慌,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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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三要求

出现车辆故障、事故、货物撒漏等紧急情况时,要根据货物的爆炸、易燃、腐蚀、剧毒、放射等不同性质,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妥善处置。

车辆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要按规定开启危险警报灯,普通道路在车后50至100米处、高速公路在车后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同时打开示廓灯和后位灯。

先期无法处置时,要将车辆停靠在尽可能空旷、远离人群、水源的地方,及时报告,报告时应详细说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和泄漏情况,便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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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逃生注意事项

如果危化品运输车发生了事故,自救逃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防患于未然,这些细节一定要注意!

易燃易爆要远离

常见的易燃易爆物品包括可燃气体、石化产品、炸药等,不少易燃易爆固体受到撞击摩擦就可能爆炸;有的甚至接触空气、水也可能发生爆炸,其储存介质(如煤油)也可燃。

运输此类物品应选择气温凉爽的时段出行,注意罐体温度、压力,要避免受热和光照;驾驶员跟车时也应当格外小心,防止碰撞;遇到此类车辆发生事故,必须第一时间远离现场。

逃生方向选择对

气体或液体危险化学品具有可流动特性,泄漏时应当根据其是否可燃、有毒、溶于水等特性,结合环境因素选择逃生路线。

有毒、可燃的气体或者其挥发物有毒、可燃的液体泄漏,如果现场有风,应优选上风(逆风)方向逃生。如果事故发生在坡道上,除注意风向外,还要选择垂直方向。 甲烷、一氧化碳、乙烯、乙炔等比空气轻,无风环境下应尽量选择下坡方向逃生。苯、氯气、光气等比空气重,无风环境下应尽量选择上坡方向逃生。

如果泄漏物是液体或者液化气体,应选择高处逃生。还要注意部分液化气体温度极低,泄漏时汽化吸热,一旦接触则引发严重冻伤;而液氨和液态苯还具有毒性;液氧泄漏会增加爆炸概率。

雨雪天气需注意

不少危化品遇水后会发生化学反应或物理反应,产生其他危险,因此在雨天或路面湿滑情况下逃生尽量选择高处,同时注意尽量不要接触附近水体,尤其是事故现场附近的路面积水或落地雨水。

部分危险化学品溶于水或遇水可产生有毒、易燃气体或着腐蚀性液体,发生事故应迅速撤离并注意逃生方向。

浓硫酸大量泄漏时,遇水会大量放热,引起液体沸溅伤人;因此雨天发生浓硫酸泄漏时,应当迅速远离泄漏现场。

遇到蒸汽捂口鼻

硫酸、盐酸是人们熟知的强酸,而这些具有腐蚀性的酸类不仅仅是碰不得。盐酸和发烟的浓硫酸都会挥发具有腐蚀性的蒸汽,并沿低处扩散,撤离时要注意逃生方向,并对呼吸道进行防护。

硝酸与一些有机物(如纤维)接触可能引起燃烧,与金属反应可能产生可燃的氢气,撤离时要注意周围环境,注意防火。

进出口散装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出口散装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三)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四)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二)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三)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进出口企业应当保证危险化学品符合以下要求:

(一)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口产品适用);

(二)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规则、条约、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标准(出口产品适用);

(四)海关总署以及原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规范、标准。

血的教训不容忽视,

安全生产,时刻谨记!

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泰安海关 聊城海关

审核:商品检验处

监制:张丽媛

审校:张玉琪

编辑:徐东明 周书兴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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