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看点||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清溪一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连日来,清溪镇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于近日对一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和存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负责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9月18日,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对清溪镇银瓶路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放31桶尾气清洁剂(每桶7.25公斤)。执法人员当场对储存的尾气清洁剂进行抽样取证。经鉴定,该企业存放的尾气清洁剂属于易燃危险化学品

执法人员通过进一步检查得知,该企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和存储危险化学品。从现场检查的结果来看,企业并未设置防爆电气设备、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配备消防栓等消防安全设施,现场不具备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条件,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该企业紧邻居民楼和沿街商铺,一旦发生爆炸,将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向清溪公安分局移送了该企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的相关线索材料,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10月14日,清溪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对该企业负责人张某阳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该企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出售易燃危险品,暴露出该企业负责人缺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法律观念淡薄,底线意识缺乏等问题。接下来,清溪应急管理分局将继续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始终保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图文/夏任远 傅 娴 编辑/徐堉楠

上一篇:进行船用辅锅炉热工试验的要求 下一篇:林动强奸绫清竹之后,是怎么征服她芳心?让她反过来强奸他的?
最新资讯